本报讯(通讯员 孙伟)近日,安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宝鸡市凤县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部分债务。
据悉,原告贺某某与被告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安塞区法院依法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某偿还贺某某借款本金8.35万元及支付利息。调解协议生效后,刘某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贺某某向安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查询,刘某某名下除车辆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车辆也下落不明,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贺某某多方打听,发现刘某某在宝鸡市凤县凤州镇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执行干警知悉后立即驱车赶往刘某某所在地。通过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刘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和贺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2万元,为确保刘某某后续按时履行和解协议,执行干警将其车辆予以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