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杨阳 曹延林)近日,志丹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将申请执行人钱款悉数追回,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了矛盾,彰显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黄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一案,由于李某某未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黄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但李某某无动于衷,东躲西藏,以种种理由逃避履行法律义务,根据申请提供线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李某某暂住地靖边县,强制带离并准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李某某见状自觉无法躲避,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当天被执行人联系其家人亲属现场兑现28000元案件款,并按时缴纳了诉讼费、执行费,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及时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