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莹)近日,宜川法院速裁团队充分运用“保全+送达+调解”模式,推行“执行前置”,从‘小切口’着手快速止纷,将‘保全’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坚持刚柔并济,高效使用“现场调解+云法庭调解”方式,快速调解原告赵某诉被告贺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达到了“诉源”与“执源”双重治理的良好效果。
原告赵某与被告贺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系延长县人,原告立案后,经书记员多次电话联系未果,采用电子、智审、邮寄送达均失败,原告多方打听后,也未能提供被告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致使案件无法送达,陷入僵局。
面对送达难,承办法官在严格审查原告证据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保障债权能够实现,耐心与原告沟通,告知采取保全措施的优势,一旦保全成功,不仅增加了债权实现的可能,还可以通过保全促使案件送达、被告应诉、调解,最终实现债务清偿。经法官释法后,原告赵某立即申请诉中保全,购买保险提供担保。经审查,法院确认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执行局对被告贺某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微信等逐一冻结。过了两天,原本一直不现身应诉的被告,因微信账户被冻结,给生活造成了不便,便积极与承办法官联系,请求进行调解。
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对借款数额、利息等均没有争议,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冻结的账户中进行扣划,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快速调解并执结得益于宜川法院一直以来持续推动在立案阶段加强财产保全释明工作,提醒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对符合保全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立即受理,及时实施保全,实现对涉案财产的快速控制,为案件后期进入执行程序后顺利执行打下扎实基础。
财产保全是债权人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不仅能够避免当事人转移财产,导致案件在后续进入执行阶段无财产可执行的情况发生,也能促使当事人积极现身,保障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以保全促调解,使纠纷快速化解,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效果,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