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田伟 庞琨 记者 孙艳艳)“喂,是不是苹果交易管理办公室,我是一名苹果经纪人,在苹果装车时与果农发生纠纷。”近日,洛川县老庙镇界村苹果经纪人郭文全因苹果价格与果农发生纠纷后,打电话向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苹果交易管理办公室进行咨询。
说起这件事,从事30多年苹果经纪人的郭文全满肚子委屈:“苹果装上车后,有5户果农把车拦住了,想涨价。我们没达成协议,我就给苹果交易管理办公室打电话寻求帮助。”
“我们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把涉事双方集中到一起进行了解,经过调查发现矛盾因果农私自涨价引起,经过给果农做思想工作,最终维持原合同价格,郭文全向5户果农付了苹果销售尾款,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苹果交易管理办公室干部陈晓宏说。
苹果销售期间,果农和苹果经纪人、果商虽然签订了交易合同,但实际履行中,部分果农会忽略签订合同时需注意的苹果外在质量细节,或者价格问题不履行合同,从而导致苹果交易纠纷较多。
在洛川做了20年苹果生意的广东客商钟锦镇就遇到过此类苹果交易纠纷,但在苹果交易管理办公室的帮助下问题得到及时化解。“每次与果农发生纠纷,苹果交易管理办公室都能及时到场,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客商钟锦镇说。
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苹果交易管理办公室作为全县果农、果商、经纪人三方管理监督机构,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聚焦三方急难问题,提升服务模式,积极推进纠纷“快调、快结”机制,全力护航洛川苹果产业健康发展。今年,洛川县针对苹果经纪人如何进行风险防范化解及在苹果交易过程中运用《合同法》《仲裁法》解决合同纠纷等各类培训10期。截至目前,累计接到投诉咨询140余起,赴现场调解78起,调解成功69起,建议走司法程序5起,为果农果商挽回经济损失5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