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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
既要讲法律 又要说道理
——记延安市“优秀人民调解员”、洛川县交口河镇交口村党支部书记王宏
  通讯员 吴舒捷 王刚 记者 孙艳艳
  “解决村民的矛盾纠纷就是要当好当事双方沟通的‘中间人’,既要讲法律,又要说道理,让双方达成共识……”近日,记者在洛川县交口河镇交口村见到洛川县十佳金牌调解员王宏时,他正在组织村干部学习法律法规、民事调解等知识。
  王宏是交口河镇交口村人,1997年担任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村上成立城乡矛盾调处室以后,又主动担任了调解员。
  “我作为村上的党支部书记,调处矛盾也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要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化解群众邻里之间的矛盾,确保村上平安稳定。”王宏说。
  有一年,一户村民在自家院内修建房屋时,因砌围墙与邻居发生矛盾,双方争吵不休,修建工程无法正常进行。
  接到调解申请后,王宏本着重证据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测,结合双方土地使用证的准确面积,认为该村民不存在多占用问题。他多次给该村民的邻居做思想工作,让他多换位思考,最终使两家达成了和解。王宏也因此受到群众的赞誉。
  农村纠纷的产生多数是因为一句不礼貌的言语,一个不文明的行为或者一点小事。王宏在调解时,善打“感情”牌,让它成为双方纠纷之间的“润滑剂”,减少不必要的冲突碰撞。“农村人‘好面子’,很多时候只需要‘给个台阶下’,事情就解决了。”王宏深有感触地说道。
  正是一次次的笑脸相迎、耐心倾听和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王宏收获了群众的信任,成为群众的知心人、暖心人、贴心人。在他和村干部的一次次努力下,协调的矛盾纠纷大部分都调解成功,当事人省下了去法院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也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为了干好人民调解员这份工作,王书记始终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在调解受理案件时,他总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对双方负责的态度,所有的矛盾在他手上最后都能和平地解决,群众都非常满意。”交口河村二组组长王海亮说道。
  从事民调工作8年以来,王宏共调处经济借贷、农机农资、土地纠纷、家庭琐事等各类矛盾纠纷11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9%,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18万余元。先后被授予洛川县“金牌调解员”“十佳调解员”,延安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群众利益无小事,让群众的烦心事得到妥善解决是我始终坚持的目标。”王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