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学斌 刘刚 记者 贾志敏)自元月份以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各大队分别在全市各县区、林区、村庄等主要交通要道,警灯闪烁,民警对过往车辆等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运输、非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1月25日,桥山大队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发现,索洛湾村阮某祥、党某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领猎狗8只,携尖刀1把、绳子1根。经讯问,2人承认准备进山狩猎,同时交代了在双龙镇索洛湾村、满天梁山、索洛湾后山先后3次利用猎狗围猎野猪的犯罪事实。目前,阮某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冬季是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高发期,发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潜在风险加大。为全力推进生态资源防控体系建设进程,确保我市林区野生动物安全。自元月份以来,市公安局先后启动了“清网清套清夹”(简称“三清”)和“冬春社会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闻令而动,全警动员,主动出击,顽强奋战。元月份,连续破获非法狩猎案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及时排除林区安全隐患,有效打击、遏制了春节期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据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元旦期间桥北大队主动巡查,从广泛收集的资料中掌握了张某、李某、夏某、王某等人涉嫌非法狩猎的线索。大队立即抽调警力快速出击,在张某等人驾驶的车辆内查获野生动物死体,随后又分别在李某、夏某、王某家中冰柜内查获疑似野生动物肉块。经突审,张某等人对利用猎狗围猎或使用电网、猎套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交代作案4起。目前,张某等7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9日,宜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群众举报,称集义镇郭东行政村郭东组村民李某猎捕过野生动物。该大队组织警力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村民李某某、卢某某于2023年7月中旬至8月底,在某网络平台购买弹簧猎夹,分别在村里前山、渠前、寺园玉米地、花椒园地附近的林地设置猎捕狍子两只、野猪一头。目前,李某某、卢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月13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劳山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劳山乡马家河林区有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接警后,大队立即展开侦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拓某、郝某,并查明犯罪嫌疑人郝某设猎套猎捕野猪一头;张某、拓某设猎套并用猎狗辅助猎杀野猪一头。目前,张某3人因涉嫌非法狩猎,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月18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桥山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店头镇白石停车场饭店内有野生动物。民警立即出警,现场控制了嫌疑人倪某。经查,倪某伙同杨某兵在今年元旦前后驾车带猎狗7条,携刀具等猎捕工具,在店头镇白石村后山国有林区内猎捕一头野猪并分解食用。目前,倪某、杨某兵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该负责人表示,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将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主责主业,不断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积极作为、敢于亮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切实维护全市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