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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3日
善意执行促和谐 苹果地里化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郭娟华)一边是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边是被执行人正在售卖苹果,强制执行将会给其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案件应如何依法规范执行,才能最大化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宜川法院给出了有温度的答案。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因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经宜川法院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应付申请执行人3.5万元,并承担相应的执行费及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予履行,申请执行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案后,通过总对总网络查询,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不动产。同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遗憾的是,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其履行义务均无果。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正在村里卖苹果。执行法官获悉线索后,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果园,果然见到被执行人正在打理苹果,考虑到若直接将被执行人拘传,地里的苹果将无人照料,势必会影响到被执行人的售卖情况。于是,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走上前亮明身份后,耐心地对其释法说理,告诉其拒不履行不仅会面临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和惩戒措施,还将承担刑事责任。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讲解、多番劝说、阐明利害,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向申请执行人承诺会将这批苹果售卖后的收入偿还部分案款,申请执行人欣然同意,双方就此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