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音樵 贺秋平
奋楫笃行,华章日新。站在时间的节点上回望市人大常委会十年立法之路,一幅砥砺前行、实干担当的立法答卷徐徐铺展。
良法善治,是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力保障,蕴含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紧扣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自2015年获得设区市立法权以来,我市法治步履锵然有声,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15部、修正2部。十年间,一部部围绕发展所需、改革所急、群众所盼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一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法规悄然改变着延安人民的生活,立法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澎湃的法治动能。
以良法惠民生
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切实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回应群众诉求和呼声?市人大常委会用一部部服务大众、情系民生的法规给出答案。
农村集体聚餐作为乡村文化的核心元素,蕴含着深厚的乡土情感。在延安,农村家庭每逢红白喜事,主人家都会在自家院内举办群体性聚餐。但长此以往,因宴席场所条件简单、食材进货查验缺乏把关标准、操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够等因素,农村聚餐还是存在着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等隐患。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首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延安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应运而生。
“我家娃过满月,招呼了160多位亲戚来吃饭,办宴席之前已经去管理单位作了报备,包括举办时间、地点、人数以及承接宴席的厨师都要写清楚。”来自宝塔区青化砭镇的张女娃向记者说:“这也是为了咱老百姓,把宴席办得更干净卫生,我们也放心,让喜事变得更喜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彦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全市共备案流动餐车210辆,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1748名,宝塔、安塞、吴起、富县、洛川、黄龙、黄陵7个县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协管员薪酬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全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整体保障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市人大“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立法初心得到了充分彰显。
这正是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小切口”立法,不断巩固延安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础的生动写照。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市的养犬家庭越来越多,因养犬而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加强城镇养犬管理,合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成了刻不容缓的社会共识。
近期,《延安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宝塔区养犬登记办理政策也正式发布,得到了广大养犬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
记者在双拥大道达萌宠物医院内看到,不少市民带着自家的爱犬扫码登记注册。“作为养犬人,咱一定要为爱犬办理犬证,定期打疫苗,外出遛狗时牵好绳子,不随意携犬进出公共场所……”市民任航告诉记者,办理了犬证相当于狗狗有了身份证,对狗狗是一种保障,对于个人来说,也是有效保护个人财产,犬证的办理督促大家能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立人民需要的法,立人民拥护的法,是人大立法的永恒主题。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立法为民”作为立法的主旋律,把“问需于民”作为立法的根本遵循,先后制定出台了《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延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延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一批回应群众期盼的有情之法。其中,《延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对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和供热服务、用户用热等方面作出规范,旨在规范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活动,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能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以良法护生态
“对照过去我认不出了你,母亲延安换新衣。”如今,行走在延安,青山依依、绿水环绕,厚实的生态底色正成为革命老区人民的幸福家底。
曾几何时,陕北地区黄沙飞扬,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1999年,延安率先在全国开展退耕还林工程,黄土地上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的“绿色革命”。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经过20多年的接续奋斗,全市完成退耕还林面积1077.5万亩,山川大地实现了由“黄”到“绿”的历史性转变,成为黄土高原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生态修复的成功典范。
随着退耕还林的持续深入推进,一些干部群众保护意识减弱、农民管护积极性有所下降、地方财政支持力度有限等等问题,影响着退耕还林的“成色”。
如何让这片来之不易的绿色更好地造福当地?延安一直在积极探索。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新时代的重要课题。2018年1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并于2019年9月进行了修改,新修改的《条例》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延安成为继全国退耕还林第一市后,又成为以法律形式保护退耕还林成果第一市。
有了规矩,就有了方圆。
“得益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我们这生态环境有了根本性改善,老百姓的光景也越来越好了。”吴起县白豹镇韩台村党支部书记杨志丹亲眼见证了白于山区由黄变绿的过程,也深知保护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意义。
韩台村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以前偶尔有村民偷偷放牧,但随着《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的实施,这样的现象现在基本没有了。“有了法律的保护,以及广泛深入地宣传,老百姓保护退耕还林成果的意识显著提高了。”杨志丹感慨地说,最大的改变就是大家由以前的被动保护变为主动保护。
作为全国退耕还林第一县,近年来,吴起县在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令、《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又相继制定出台了《吴起县林草管护办法》《退耕还林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暂行办法》等规定,使封山禁牧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林草管护机构,划分了责任区166处,落实了管护人员226名,制定了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落实落细责任管护。
法贵必行。《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多次深入各县(市、区),对全市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跟踪调研,各级政府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市退耕办以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的封山禁牧检查和专项督查。同时,坚持发现问题通报、通报问题必须严格整改的原则,对全市偷牧乱牧现象进行了强有力的整治。
栽植一片绿,守得万年青。《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是我市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破解退耕还林成果保护难题制定的重要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的出台,是延安林业生态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对推动延安退耕还林成果保护和生态文明进程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思江表示,《条例》实施以来,延安退耕还林成果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释放了更多造福地方经济和人民群众的红利。今后,将在深化思想认识、科学编制规划、拓宽增收渠道、健全完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久久为功,切实将黄土地的“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以良法守文脉
“几回回梦里回延安,双手搂定宝塔山。”宝塔山所蕴含的历史文化、所积淀的民族记忆、所描绘的时代风云,已远远超出其地理概念和风物视野。
宝塔山高1135.5米,山上宝塔,始建于唐,现为明代建筑。中共中央进驻延安后,这座古塔成为革命圣地的标志和象征。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将延安宝塔归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延安革命旧址之中。
正因其地位特殊,延安为宝塔山立法。这是延安首次专为一座山立法。
《延安市宝塔山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宝塔山的系统性、整体性保护,规范宝塔山管理和利用行为。以法治力量来守护历史文物,也让地方性法规更具延安味道、延安特色。
《延安市实施〈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办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统筹规划、整体保护、研究阐释和展示利用,走出了一条符合延安实际的革命旧址保护之路。
《延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以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县级全覆盖、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都有传习场地等各项非遗保护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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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次又一次生动的立法实践,不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的有力护航,助力绘就着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美好图景。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白改雄表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扣立法权限,紧盯发展大局,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突出延安特色,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迎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浪潮,继续高扬法治风帆,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延安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延安“一六四”工作布局全面蓄势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