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于2016年11月成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金14.12亿元。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目前承接崇左市城区生态水系修复工程项目,该项目属于自治区和崇左市统筹推进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35.29亿元,工期为48个月。项目已于2020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24年3月竣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控制与管理,对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防范资金风险,促进项目建设按期顺利完成起到重要作用。
一、工程项目资金收入来源、支出总体情况
(一)资金收入来源:公司目前承接崇左市城区生态水系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35.29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收入来源主要有三方面,其中国际金融组织新开行贷款20.25亿元(折合3亿元美元),配套资金15.04亿元(中央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无偿配套4.87亿元、崇左市级人民政府无偿配套3.17亿元,国内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偿贷款7亿元)。
(二)资金支出的范围:新开行贷款资金用于支付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货物、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新开行贷款资金以外的项目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移民与环境投资、融资利息、先征费用、承诺费等费用。
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控制与管理的目的
(一)进一步提升防范重大资金损失风险能力。
(二)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按计划完成。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控制与管理的措施
(一)资金的收入与支出的管理。
1.收入: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均存入公司银行正式账户。2.支出:按公司有关预算管理办法执行。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无资金预算的用款不予安排,预算外的特殊紧急用款需要经公司联席会讨论通过或实行联签制度。
(二)银行账户的管理。
1.银行账户的开立必须符合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开户手续严格执行银行相关规定。
2.公司基本账户及一般结算账户,优先在公司的战略合作银行开立。
(三)现金流预算管理。
1.公司资金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所有项目资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范畴。根据公司预算管理相关办法进行现金流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分析。
2.公司项目现金流预算管理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量入为出、总量控制,重点审批、风险监控。
3.公司制定资金支付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支付流程和审批权限,确保资金支付合法合规,规避资金风险。
4.财政拨款需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账务处理;财政拨款不得滞留或挪作他用。
(四)外币业务的管理。
1.设立外汇账户对外币业务进行核算管理。
2.发生外币业务时,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同时备注外币金额。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者合同约定的汇率进行核算。
(五)资金的审批执行。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资金支付,并不断完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运营成本。对超预算及预算外的资金支付要专题报告,实行联签制度。
2.付款申请审批由经办人依据“先下级,后上级;先用款单位,后主管单位”的原则办理报批。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审批责任人,根据业务权限在预算额度内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合法性负责,行使审核权。
3.预算内资金(包括年度、月度)的审批,由各部门经办人员依据合同(协议)约定按公司相关规定填写付款申请经有权限人员审批后送财务办理支付手续。对于预付款及需要借款支付的,根据合同(协议)、填写借款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
4.要严格按照年度预算项目执行,并由本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方可办理。需要预付款的,要严格按照公司对预付款比例的要求控制合同预付款比例,按前述审批程序办理,严禁超规定比例预付款情况发生。
5.资金支付实行业务部门、财务、公司领导把关负责。
6.财务部门建立健全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按照资金审批程序严格审查各业务部门资金支付明细,同时认真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复核制度,每笔支付凭证必须经有权岗位复核后,方可对外支付。
(六)融资业务管理。
1.融资的依据:经崇左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年度预算中的融资安排和融资预算。
2.融资原则按照公司最低的必要资金保障量及融资成本最低原则选择最佳筹资渠道、方式和时间,以“投”定筹、以“用”定筹,降低融资成本,规避融资风险。
3.公司不仅要从资金成本方面考虑选择资金来源,而且要从总体上合理安排资金结构,维护企业信誉,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量提出融资需求,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和资金配比。
4.公司在办理年度预算内融资时,应经股东同意后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关于资产负债状况的说明,重点说明融资前后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未列入年度融资预算的原则上不纳入年度融资安排,但因项目建设需要新增的年度预算外临时融资,可按预算调整程序审批;年度终了,未执行的融资预算应停止执行;下一年度须重新编制新的融资预算。
(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风险管理。
1.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风险管理主要包括资项目金支付审批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岗位责任管理、项目外币交易风险管理(外汇利率和汇率风险)、项目资产担保管理、项目建设财产保险管理等。
2.建立健全资金支出的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公司财务部门对预算资金的使用应依据合同、合法单证和资金预算等严格审核,根据不同的资金使用内容和金额大小,划分不同的审批权限,由相应权限负责人签字后办理支付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约和监督的原则设置资金工作岗位,按内部控制要求设置一定的内部相互牵制和约束机制。安排专人保管票据,由不同的人保管银行印鉴章及网银U盾。
(八)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信息管理。
1.要严格按照预算明细定期汇总资金信息内容,不能相互混淆调整填报。
2.资金信息按项目建设来源资金及其支付的内容范围分别反映,并对每一项的资金变动情况按发生明细列支,使资金信息报告全面反映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运用状况。
3.资金信息报告属重要财务资料,其内容未经公司审批同意不得对外报送。
四、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控制与管理的效果
通过采取对项目资金的收入与支出、银行账户、现金流预算、外币业务、票据、融资业务、资金风险及资金信息等方面的管理,强化资金的审批执行,目前达到了对项目建设资金有效控制的目的,防范了项目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的风险,防范了资金调度不合理、运营不畅导致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或资金冗余的风险。确保了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及时筹集到位、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移民与环境投资、融资利息、先征费用、承诺费等费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对项目建设按计划完成起到积极作用。
工程项目资金的控制与管理涉及多个单位、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本文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控制与管理不能防范所有的风险,需要不断加强和创新公司的体制机制建设,使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活动处于受控状态,最大限度防范资金风险。
(作者单位:广西城市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