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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
检察亮剑危废 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刘海峰 通讯员 刘海玲)近年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废物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积极安排部署危险废物专项监督活动,结合县域实际,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该院以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涉危废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监督机动车废机油等危废处置、油气开采污染环境、非法排放BOG等违法行为,围绕上级院部署的“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活动,通过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法律监督效能。近年来,共立案办理涉危废类监管处置案件20余件,督促清理油污泥等固体废物约2900余吨,督促治理废弃井场面积120余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70余处,同步实施生态修复,种植苗木超9000株,有效促进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同时,该院以案提质,积极培树典型案例。办理的督促整治废弃井场环境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以专刊刊发;办理的督促整治运输槽车非法排放气化天然气行政公益诉讼案先后被省院和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该院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集中统一履行生态环境“四大检察”职能,推动涉危废类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强化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涉危废类案件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及业务交流,构建协同共治格局。同时,引智借智提供专业支撑,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危废类案件的办理,寻求检察办案专业化新路径。借助无人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技术支持发现案件线索、调查取证。
  此外,该院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检察办案与专项监督活动,统筹环境行政执法监督、生态损害赔偿、刑事责任追究、检察公益诉讼、社会综合治理等,切实从案件办理延伸到诉源治理,助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办理的督促整治废弃井场环境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促使县委、县政府出台《志丹县关闭废弃井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完成了40个面积达121.6亩废弃井场的专项治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工作成效。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全面提升危废监管处置领域的法律监督能力与水平,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彰显生态环境检察担当,以更优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