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社会的基本公共信息,也是国家与民族的历史见证、文化记忆、情感寄托。红色地名则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历史与精神谱系的空间载体,承载着集体记忆、意识形态教育和文化认同功能。加强对红色地名文化的保护与利用,是对历史的尊重,是对民族精神的传承和弘扬。近年来,随着红色旅游的兴起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红色地名的经济社会价值日益凸显。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保护不足、开发过度、商业化倾向严重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关于发展革命根据地旅游项目,要把握好两个概念。红色根据地,爱国主义教育,这是一个概念。发展红色旅游,是另一个概念。两方面要统筹。”我们必须以此为科学方法论指导,既激发红色地名的经济社会价值,又坚守其赤诚厚重的革命底色。
  红色地名的保护与利用,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20世纪90年代后,受人文地理学“文化转向”影响,关于地名的研究从历史考证转向文化内涵解析。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革命文化保护的高度重视,国内红色地名研究从历史考据逐步转向多学科融合的创新探索,形成了兼具学术价值与社会意义的特色领域。一个普遍的共识是,红色地名具有“ 政治—空间—记忆”的三元属性,例如:“井冈山”不仅指向地理实体,更象征“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延安”从历史上的边陲重镇升华为革命圣地,具有了“红色灯塔”的意涵;“西柏坡”的集体记忆则建构了“赶考精神”的当代叙事。分而言之,保护与利用红色地名,有助于传承红色基因、筑牢精神信仰之基。红色地名是革命历史的活化石、革命精神的物质载体,如“左权县”“张自忠路”“乔年路”等名称,直接关联重大历史事件与革命精神,是“四史”教育的天然教材。
  红色地名在党性教育中也具有无可比拟的“场景化”功能。例如:福建古田通过“古田会议会址”等地名串联现场教学路线,系统还原革命场景,形成“浸润式”教育氛围,此其一。其二,保护与利用红色地名,有助于赋能乡村振兴、激活区域经济新动能。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从红色地名的分布来看,主要是在革命老区特别是乡村地带,与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高度契合,完全可以而且应该被视为珍贵的文化资本,通过“历史叙事—情感共鸣—经济赋能”的价值链实现从“精神符号”向“文化生产力”的跃迁。例如:“井冈山”通过品牌化运营,衍生出教育培训、生态旅游等产业集群;遵义以“遵义会议会址”为核心,重构“长征文化街区”,将革命历史空间转化为消费体验空间,实现政治性与市场性的动态平衡;浙江余村则将“浙北抗日根据地”的红色地名与竹林生态资源结合,打造“ 红色故事+绿色经济”产业链,带动村民人均增收30%。其三,保护与利用红色地名,有助于增强文化自信、构建中华文化标识体系。红色地名是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空间映射,其保护与利用涉及文化记忆的代际传递与价值重构,可促进大众特别是青少年对革命文化的理论认知,建构传承革命文化的“空间媒介化”与“记忆再生产”理论框架。例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通过跨区域整合红色地名资源,形成“红色遗产廊道”,成为中华文化新的独特标识。
  红色地名的保护与利用,当前也面临着不容忽视的困境。一是保护机制不健全,资源流失风险加剧。《地名管理条例》中“突出文化传承”条款为红色地名保护提供法律依据,但缺乏专项实施细则。 2019年,《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意见》出台后,红色地名保护从学术议题上升为国家战略。但调查显示,约30% 的红色地名因缺乏维护面临损毁,数字化保护覆盖率不足15% 。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一些地方在城市化进程中随意更改或遗忘红色地名,导致红色记忆逐渐模糊。红色地名文化资源的权属问题也较为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主体,协调难度大,进一步加剧了资源流失风险。二是开发利用失衡,文化内涵遭稀释。一些红色地名资源的开发过于单一,仅停留在旅游观光层面,缺乏深度。部分地区为追求短期利益,将红色地名过度商业化,对文化本真性造成了冲击。部分景区将红色地名简化为“打卡背景板”,却忽视了对其历史意涵的呈现,忽视了红色地名背后历史故事、精神内涵的挖掘和传播。一些革命旧址被改造为游乐场所,历史场景被娱乐化消解,极大削弱了红色文化的严肃性。三是教育功能弱化,公众参与度不足。红色地名的教育和宣传途径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和实地参观,缺乏创新性和互动性。这种单一的传播途径限制了红色地名文化的传播范围,使其难以触及更广泛的公众群体,难以激发公众的兴趣和参与热情。更令人忧虑的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红色地名的保护和利用往往成为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单方面行动,这种单向度导致红色地名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缺乏合力。
  如何优化红色地名的保护与利用,切实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首先,应推进制度创新,构建系统性保护体系。近年来,《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2018— 2022年)》《革命地名保护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出台强化了顶层设计,明确了责任主体与资金保障机制等。但还应进一步制定《红色地名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标准、责任主体和惩戒机制;应实施分级分类保护模式,如有的研究者提出“三级四类”保护框架,即“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事件纪念型、人物纪念型、精神象征型、复合型”,更有利于工作统筹。
  其次,应推进科技赋能,以数字化激活红色基因。一是数字化建档与虚拟修复。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联合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建成首个“全国红色地名数据库”,集成10万余条地名数据,支持时空GIS可视化分析。有的研究者利用三维激光扫描与AI图像修复技术,数字化重建损毁的鄂豫皖苏区革命遗址,实现“虚拟原真性”保护。二是区块链与溯源存证。针对红色地名历史信息易消弭的问题,有研究者提出“区块链+红色地名”方案,将地名沿革、口述史等数据上链存证,确保信息不可篡改。例如,江西于都县就将“ 长征第一渡”地名相关档案写入区块链,供公众查验溯源。三是元宇宙场景与沉浸式开发。清华大学团队在“数字瑞金”项目中搭建虚拟苏维埃政权体验空间,用户可通过数字分身参与“土地革命”决策,首月访问量突破50万人次;在“ 数字延安”项目中构建虚拟空间,用户可通过VR设备“重走”延安革命旧址,参与线上党课,形成“保护—传播—教育”闭环。
  再次,应推进教育深化,构建全民参与机制。一是创新教育形式,设计任务式研学课程,如“情报传递”模拟活动,使参与者从旁观者变为亲历者。二是激活群众主体性,在传统“政府主导”模式外倡导社区参与式保护,如:古田当地村民通过“红色地名故事会”“家谱革命史整理”等方式,自发传承“古田会议”相关地名文化,形成了“内生型保护”机制;陕西延安宝塔山社区通过“地名故事馆”“红色家谱展”等活动,激发居民自觉传承“延安精神”,形成“在地化”利用模式。三是因地制宜引入社会资本,构建“收益共享—品牌共建”机制,推进红色地名文化与影视、演艺等创意产业联动,开发系列红色文化产品如主题影视、话剧等,既拓展红色文化传播载体,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助力,如湖南韶山以“红色地名IP授权”模式,将“毛泽东故居”等名称授权给企业开发文创产品,收益反哺保护基金。
  〔作者单位:张建宝,北京物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罗国庆,北京物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思政课教师专项“ 革命文化短视频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项目编号22VSZ07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