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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2日
当下民事司法调解的困境与出路
许侃
  民事司法调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宛如社会矛盾的“缓冲带”与“减压阀”,在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它以柔性、灵活的方式,为当事人搭建起沟通协商的桥梁,使许多剑拔弩张的纠纷得以平和化解,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同时,相较于诉讼程序,调解能够更快速地解决纠纷,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让司法机关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中。而且,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往往更符合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和利益,有助于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矛盾纠纷的日趋复杂,传统的调解模式在实践中犹如一艘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航行的旧船,面临着诸多严峻的挑战,这些挑战如同隐藏在水下的礁石,时刻威胁着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入剖析这些困境,并探寻系统性的解决路径,对于推动民事司法调解制度的现代化转型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犹如为这艘旧船进行全面的升级改造,使其能够在新时代的海洋中破浪前行。
   一、民事司法调解面临的主要困境
  民事司法调解在实践中面临多重困境,制约功能的有效发挥。首先,问题在于调解自愿原则在实践中出现异化。部分案件受“调撤率”等考核指标影响,调解程序的启动和推进带有隐性强制色彩,当事人可能因顾虑后续审判结果而违心接受调解,这不仅损害当事人权益,也可能导致纠纷反复,影响司法公信力。其次,调审角色混同引发程序冲突。在“调审合一”模式下,法官兼具调解者和裁判者双重身份,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容易产生心理压力,难以自由表达真实意愿,影响了调解的平等协商基础。再次,调解队伍专业能力存在明显短板。随着纠纷类型日益专业化,调解人员在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专业领域的知识储备不足,难以精准把握复杂纠纷的争议焦点,降低了调解的成功率和权威性。最后,调解协议的效力保障机制仍需完善。部分协议内容表述不够明确,司法确认程序的便捷性不足,导致协议履行存在隐患,未能充分发挥“案结事了”的制度优势。这些困境共同制约着民事司法调解质量的提升,需要通过制度完善予以解决。例如,在江苏省某基层法院审理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者因术后并发症将医院诉至法院。由于案件涉及专业医疗知识,承办法官虽多次组织调解,但因缺乏医学背景,难以对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作出准确判断,导致调解陷入僵局。患者担心若拒绝调解可能影响后续审判结果,最终在压力下接受了赔偿金额较低的方案,但事后又以协议内容不公为由拒绝履行,不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也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该案例充分暴露出当前调解制度在专业性、自愿性和效力保障方面的短板。
   二、完善民事司法调解的路径选择
  (一)坚守自愿本位,健全程序保障机制
  必须从理念和制度上重申并捍卫调解的自愿原则。应建立更为严格的调解程序告知制度,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拒绝调解、选择调解员、中途退出等权利,并记录在案。同时,积极探索和推广“调审分离”模式,在法院内部设立独立的调解庭或由专门的调解法官负责前期调解,实现调解人员与审判人员的职能分离,从根本上消除当事人的顾虑,营造真正平等的协商环境。
  (二)深化模式创新,构建专业调解体系
  应对复杂纠纷,必须推动调解从“经验型”向“专业型”转变。建议根据纠纷类型,建立分类调解机制,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的调解组织。例如,在金融、医疗、知识产权等领域,培育由行业专家、退休法官、资深律师组成的特邀调解组织。法院应建立科学的名册管理制度,根据专业领域对调解员进行分类管理与指派,并引入技术调查官等辅助力量,共同参与专业纠纷的调解,切实提升调解方案的专业性与公信力。以浙江省某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为例,该中心由当地法院与知识产权协会合作设立,聘请具有专利代理资格、技术背景的专家担任调解员。在一起涉及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中,调解员不仅厘清了源代码的相似性问题,还结合行业惯例提出了技术合作与许可使用的复合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具有执行力的调解协议。该案例表明,专业调解机制能够有效弥补传统调解在技术类纠纷中的能力不足,提升纠纷解决的效率与质量。
  (三)强化效力支撑,完善司法确认程序
  为确保调解成果落到实处,必须强化对调解协议的效力保障。一方面,应推动调解协议文书制作的规范化,确保协议条款清晰、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另一方面,应简化与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探索建立在线申请确认通道,提高审查效率。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做到及时确认;对于存在瑕疵的,可指导当事人进行补正,从而打通调解与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增强当事人对调解制度的信任与依赖。
  (四)促进科技赋能,优化调解资源配置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是破解调解资源紧张、提升效率的有效手段。大力发展在线异步调解、视频会议调解等模式,突破时空限制,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同时,可探索建设智能调解辅助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与调解方案,为调解员提供纠纷焦点分析、赔偿数额参考等决策支持,使调解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民事司法调解制度的完善面临自愿原则弱化、程序设置冲突、专业能力不足及效力保障欠缺等结构性挑战。需通过确立自愿原则刚性保障、构建调审分离机制、建设专业调解队伍及强化协议执行力等路径实现制度优化。未来,应着力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协同发展,推动智慧调解建设,以实现民事司法调解在法治框架内的功能跃升。
  (作者单位:南京市作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