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和国家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力量和坚强保证。
健全组织建设,筑牢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首先体现在组织体系的严密性和有效性上。在组织建设方面,部分地方作出有益探索。例如,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建立党组织,扩大党组织覆盖。同时,加强村社党组织班子建设,特别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有理想信念、有奉献精神、有带动能力、有群众基础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深化思想引领,把握乡村振兴的正确方向。农村基层党组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传播者和践行者,在引领和宣传新思想、新理念,贯彻党的决定与主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思想引领的首要任务是推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增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同时,顺应当前意识形态传播新形式和新路径,采用灵活方式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建强基层队伍,推进农村党建高质量发展。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员干部队伍。必须把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作为筑牢坚强领导核心的基础工程。一方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党员培训,提高其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能力;健全党员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另一方面,注重发展优秀年轻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吸收有理想、有文化、有技术、有奉献精神的优秀青年,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创新治理模式,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振兴,必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是基础,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法治是保障,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德治是支撑,要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同时,要创新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探索“互联网+党建”引领方式,提升党建引领的智能化水平。
聚焦服务群众,凝聚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要体现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上。乡村振兴为了农民,也必须依靠农民。建设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筑牢坚强领导核心的重要途径。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众诉求和需要为工作方向,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能力,重点关注民生民情、民众利益、民众幸福生活。健全服务体系,发挥其在政策宣传、党员活动、便民服务、文化娱乐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从改善人居环境到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切实发挥好服务引领作用,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办好农村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需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加强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健全组织建设,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强化服务功能,更好支撑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作者单位: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本文系陕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新时代农村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研究(项目编号:NCD-JZX2024YB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