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最为艰巨繁重的任务依旧处于农村地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乡村社会结构正历经从熟人社会朝着半熟人社会至陌生人社会的深度转变,传统单一的行政管控模式已无法适应日益复杂的治理需求,治理主体缺失、公共精神松散以及集体行动困境日益明显。在这样的背景状况下,将治理提升为共同体构建,不仅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关键举措,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微观基础所在。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想凭借利益联结、情感凝聚与规则约束,将政府、村集体、村民以及社会力量整合起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不仅需要理论逻辑给予支撑,更依靠实践路径的有效探寻。
一、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内在机理
(一)共同富裕导向下利益联结与价值共生的内在逻辑
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遵循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价值共创逻辑,其最关键的是借助现代化机制将分散的个体利益转变为集体发展的动力。中国式现代化注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这就使得乡村治理不能仅局限于单纯的管控维稳,而要朝着促进发展的价值共生方向转变。在传统原子化的社会结构中,利益分散致使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动力匮乏,治理往往陷入因缺乏共同利益基础而形成的内卷化困境。现代化的治理共同体建设需借助产业融合与生态价值转化,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将小农户有效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条。这不仅是经济层面的资源整合,也是社会关系的重塑。凭借壮大集体经济实体,让个体富裕与集体强盛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同频共振。这种逻辑促使治理主体从对立迈向协同,依靠优化资源配置,让农民在参与治理时获取切实的经济收益与精神契合,激发其内生动力。这一过程将小农户的生存逻辑与国家现代化的宏大叙事紧密结合,构建起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命运共同体,使治理共同体切实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各类要素资源的承载平台。
(二)技术理性与法治精神融合驱动的秩序重构机制
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遵循着技术理性与法治规范相融合的秩序重塑逻辑,这是应对乡土社会秩序转型的必然选择。随着传统礼俗社会的约束力渐渐变弱,依靠人情面子的传统秩序难以维持现代乡村的复杂关系,必须引入现代法治精神来确立公共生活的边界与规则。数字技术的嵌入依靠信息透明化重新塑造了信任机制,消除了基层权力的非规范运作空间。这一逻辑要求治理共同体既要以法治作为底线保障,又要利用数字手段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治理过程的可以视化与可以追溯。这种秩序重构不是简单的工具叠加,而是深层的制度化学反应。数字技术赋予了治理过程灵活性与穿透力,法治则提供了制度刚性与预期稳定性,二者的深度融合能在尊重乡土伦理的基础上,构建起适应现代化要求的、由契约精神与技术理性共同维系的现代乡村治理新秩序,有效避免了单纯依赖技术可能出现的治理冷漠与单纯依赖法治可能面临的执行梗阻,大幅提升了乡村社会的治理效能。这种深度融合不仅强化了规则的刚性约束与执行效力,还在潜移默化中培育了村民的现代契约精神与公共规则意识,推动乡村社会从传统的身份本位向现代法治本位平稳过渡,为中国式现代化在乡村基层的落地生根提供了坚实的秩序支撑与制度保障,保证乡村在剧烈变迁中始终保持活力与有序的统一。
二、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实践路径
(一)依托数字技术搭建交互平台以打破时空壁垒
乡村人口外流致使主体缺位,这一痛点需要解决,可以借助数字治理突破地理限制,将外出的流动人口再度纳入村庄公共事务决策圈层。凭借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数字化交互空间,维系共同体的情感与责任。数字技术不只是信息发布工具,更是重塑地缘与业缘关系的纽带。在实践中,可以开发整合度高的村务管理数字化平台,设置云端议事厅、财务公开栏以及民情反馈通道,让数据流动取代人员跑腿。例如浙江某地推行在线村务平台,起初村民因常年在外对村务不关心,致使公共设施维护资金筹集险阻。当地引入数字化积分评价系统,将村民参与村务讨论、环境整治、志愿服务等行为量化为积分,积分能直接兑换生活用品或社会服务。这一举措快速激活了原本沉寂的社交群组,外出务工村民借助手机端就能参与家乡议事投票,实时监督村级权力运行。这一实践说明数字化建设核心是将抽象的治理权利变为可以感知的参与渠道,借助即时交互与反馈机制重建村庄公共连接,让指尖上的治理成为凝聚共同体意识、打破时空阻隔的有效载体。
(二)强化法治供给与人才支撑以激活治理内生动力
在乡村治理进程中,人情大于规则这一现实状况是一种阻碍,需要借助法治现代化方式来明确权利义务界限,并且依靠高素质人才队伍促使规则得以落实,构建起法治引领与人才驱动相互作用的治理实体。法治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人才则是激发法治效能的关键因素,要构建专业法律顾问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以此解决法律资源下沉险阻以及本土规则意识淡薄这两个问题。例如,某村曾因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引发了频繁的纠纷,干群关系一度紧张,使得治理陷入停滞状态。后来该村引入专业法治团队,对历史遗留合同进行全面整理以及合法性审查,还着重培养了一批有法律知识又懂得市场经营的返乡青年,让他们成为乡村法律明白人。这些人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乡土情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条文,不仅成功化解了多起复杂矛盾,还使该村逐渐转变为法治示范村。这条路径说明,法治不只是纠纷解决机制,更是产业健康发展的保障,而凭借引进人才、培育人才,将法治规则内化为村民的自觉行动,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二者共同支撑着治理共同体的实体运作和长效发展。
(三)统筹生态建设与文化铸魂以塑造共同体精神纽带
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利益捆绑与制度约束是一方面,生态宜居的共同家园以及价值认同的精神内核同样关键,要坚持生态文明与精神文明协同推进,为共同体赋予持久生命力。中国式现代化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治理实践需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村规民约和日常行为规范,还要挖掘优秀乡土文化资源,提高村民归属感与凝聚力。应当探索生态价值转化的具体机制,将环境保护与乡村文旅、特色产业有机结合,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体村民共享的绿色财富。例如某地曾面临环境脏乱差和传统文化断层的双重危机,当地修缮宗祠古建、设立村史馆恢复乡村记忆,同时推行生态银行模式,引导村民将零散生态资源存入集体平台统一管理运营。这一做法改善了人居环境,借助开展文化活动重塑了淳朴民风,村民在守护绿水青山和传承乡土文化过程中形成了强烈集体荣誉感。实践证明,优美生态环境是共同体存在的物质依托,深厚文化底蕴是维系人心的精神黏合剂,二者相互依存,共同塑造乡村善治软环境。
在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下开展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工作,是一场意义重大的变革,其涉及到价值观念、技术手段以及制度体系等多个方面。进行这项工作时,一方面要心怀高远目标,紧密围绕共同富裕以及法治文明这些宏观层面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切实从实际出发,在具体的数字化实践以及法治化建设过程中去探寻可以取得突破的关键之处。借助价值逻辑的引导以及秩序逻辑的重新塑造,再结合数字赋能与法治人才这两个方面的推动作用,乡村治理可以摸索出一条契合中国国情、呈现时代特点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在这个持续推进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进行实践调整,使得技术可以更充分地体现人文关怀,让法治有更强的权威性,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的良好治理以及长治久安。
〔作者单位:中共额济纳旗委员会党校(行政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