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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1日
基层减负视域下干部政绩观偏差的表征与纠偏路径
王星海
  基层减负是党中央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缓解干部压力的重要部署。但在政策落地中,部分基层干部政绩观反而出现了偏差,滋生形式主义新变种,导致“减负却减效”“减负不务实”。因此明确偏差表征、探究深层成因、构建矫治路径,成为推动基层减负走深走实、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关键。
  基层减负背景下干部政绩观偏差的表征与成因主要存在四种类型:
  一是“减负即减责”的躺平式政绩观。不少基层干部把“减负”当成“减责任”,工作消极敷衍、不愿担当,导致基层治理卡壳,群众的诉求没人回应、得不到解决。核心原因是基层减负没解决权责不对等的问题,上级一个劲往下压任务、定责任,却不给予相应的权限和资源,再加上政绩观教育走形式、缺乏人文关怀,干部慢慢滋生消极心态,干脆躺平不作为。
  二是“重痕轻效”的短效式政绩观。由于基层考核体系不完善,督查激励机制衔接不畅,形式主义悄悄变异,部分干部只做留痕工作,没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投入的资源和实际成效对不上。还有当前考核只看重量化数据,忽视质效,监督问责简单化,容错纠错机制也不完善,造成干部只能被动应付,形成恶性循环。
  三是“重显轻潜”的功利式政绩观。有些干部急功近利,专挑见效快的“显绩”抓,对周期长、见效慢的“潜绩”不管不顾,导致基层工作亮点虚浮、短板突出。主要是考核导向有偏差,“显绩”更容易得到认可,而正向激励没落到实处,倒逼干部追求短期功利,忽略长远发展。
  四是“唯上不唯实”的被动式政绩观。部分干部为了迎合上级考核,对群众的“小事”不上心、不关心,工作脱离群众期待。根源就在于当前考核主要看上级评价,群众评价占比太低且“官本位”思想没彻底根除,因此一些干部就偏离了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针对上述偏差,在实际基层工作中,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整改,切实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基层减负落地见效。
  一是校准考核“指挥棒”,树立务实导向。基层考核不搞“一刀切”,优化考核指标,不过分看重量化数字指标,多增加群众满意度这类反映真实成效的质性指标。结合不同基层实际,制定差异化考核内容,杜绝层层加码、脱离实际的要求。考核结果要真正用起来,不只看眼前“显绩”,也重视长远“潜绩”,对长期默默付出、贡献突出的干部,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时多倾斜。
  二是理顺权责“关系网”,夯实干事基础。明确基层权责边界,制定清晰权责清单,分清上下级责任,不让上级只甩任务不担责。给基层安排任务时,同步赋予相应权限和资源保障,不让基层干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加大对基层支持,财政、人才、技术多向基层倾斜,完善干部待遇保障,健全工资福利和晋升机制,让基层干部干事有动力、有归属感。
  三是健全督励“机制链”,营造担当氛围。监督问责要实事求是,不简单化、不泛化,明确问责范围、标准和流程,干部干事失误符合容错条件的,给予容错免责,不搞一罚了之。强化正向激励,完善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制度,打破论资排辈和平均主义,凭实绩用干部,让干得好的有奔头。制定可操作的容错纠错办法,明确容错情形和方式,消除干部干事后顾之忧。
  四是强化思想“引领力”,筑牢思想根基。要把政绩观教育与基层减负贯通起来,推动干部学深悟透正确政绩观,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方面,可以紧扣基层实际设计教育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好减负鲜活案例,把政策要求与实践道理讲明白、讲透彻。另一方面,积极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摒弃单向灌输的老模式,多用案例剖析、座谈交流等务实形式,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干部在实践中树牢正确政绩观。
  (作者单位:中共乐陵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