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志敏)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富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主动作为,严打严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遏制电信诈骗高发势头。近日,该局刑侦大队经过细致研判,深挖扩线,追踪溯源,远赴广州、长春、哈尔滨等地,行程7000余公里,抓获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5人,破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3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起。
6月2日,富县居民沙某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称:其在网上被人以消除“微粒贷”不良记录为由诈骗5800元。接警后,该大队高度重视,迅速指派反诈中心民警开展研判工作。经查,黑龙江省鹤岗市的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此人曾长期活动于锦州、长春两地,刑侦民警立即前往长春进行抓捕。6月5日,民警在长春市将王某某抓获。到案后,王对其将自己银行卡出租给他人“跑分”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6月14日,富县居民李某报警称:其在网上被人以消除“微粒贷”不良记录为由诈骗24500元。经反诈中心民警研判分析发现,广东省惠州市人员林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员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该二人长期在广州生活。6月20日,民警在广东省火车站成功将嫌疑人林某抓获,而同案嫌疑人胡某已返回哈尔滨,民警发扬连续作战、不畏辛苦的精神,立即前往哈尔滨追捕胡某。6月23日,民警在哈尔滨市双鸭山将胡某抓获。该二人到案后,对其将自己银行卡出租给他人“跑分”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7月2日,刑侦大队接到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城分局发来的协查,鹤岗市居民李某被人以消除“微粒贷”不良记录为由诈骗5000元,李某当日接听的诈骗电话归属地为富县,请求核查。接协查后,刑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7月4日,民警将利用“手机Q”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电话的张某、张某某抓获。经审讯,二人分别供述了其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王某某、林某、胡某、张某、张某某等5人均被富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