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
宝塔区“双减”办深入开展寒假校外培训治理督查工作
严查非法培训 整治隐形变异
  本报讯(记者 贾志敏)寒假已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日前,宝塔区“双减”办发布通知,部署“双减”联合机制,从1月下旬至2月底严厉查处打击非法培训,持续开展隐形变异整治,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
  宝塔区“双减”办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校外培训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2024年寒假来临,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防止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切实减轻孩子课业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权益,特对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采取6项措施。第一项,是否依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中消防安全疏散、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值班值守、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方面具体要求,进行消防安全防范;第二项,能否做到六大类禁止,逐项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有保安值守,进行安全巡查,安保器械齐全,保安掌握必要的安保技能,摄像头全覆盖,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安保要求等。第三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以及退费标准、退费程序等相关内容,必须长期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一次性收费不超过5000元,不得恶意涨价。第四项,培训机构在招生时,应与学员(监护人)签订培训合同,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使用规范合同,明确退费规定,当学员申请退费时,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培训合同立即给予退费。第五项,学员培训服务的预收费用,须全部进入监管专用账户,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其他账户、非本机构账户和机构控制人个人账户。以现金等形式收取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全部归集至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监管、尽监管”,确保监管专用账户内资金专款专用。对于已收取的各类预收费款项,应当将存量预收费款项划转至托管专用账户。第六项,已注销机构利用原有师资、原机构名义违规培训,以校外托管机构的名义进行违规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学科类培训,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
  宝塔区“双减”办联合区教体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科技局、公安宝塔分局、消防救援大队、融媒体中心等校外培训机构专班成员和各乡镇街办,将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找出问题和不足;同时全面客观当面反馈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问题严重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给主管单位下达督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