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报道,有的景区大门设置太远,游客被迫乘坐摆渡车;有的景区摆渡车存在车票捆绑销售、管理混乱等问题。专业人士认为,景区摆渡车往往被“打包”给第三方公司运营管理,易出现监管模糊地带。
景区摆渡车究竟是便民工具还是谋利手段,答案显而易见。但问题的核心在于,景区摆渡车的性质尚未明确,任由景区自行运作。在利益驱动下,摆渡车自然以谋利为导向,引发争议便在所难免。因此,明确景区摆渡车的“便民性”实属必要。
景区引入摆渡车,初衷是为游客提供便利:出于环保考量,将游客车辆隔离在景区外围,由摆渡车负责接驳这段路程。然而,部分景区却打错了算盘:虽声称“不强制乘坐”,却将步行距离设置过长。游客若选择步行,不仅耗时耗力,还会影响游览体验,最终只能被迫选择摆渡车。这种“变相强制”看似给了游客选择权,实则是让游客陷入“被自由”的境地。景区自以为精明,却不知游客早已在心中“用脚投票”。游客并非不懂其中的套路,只是出于无奈才接受。景区看似短期获利,实则失去了游客的信任,这种因小失大的做法显然不可取。即便景区明知后果,却常因利益诱惑而不愿改变。
要明确摆渡车“便民性”,需要多方协同发力。监管部门应明确摆渡车的“便民”属性,严禁景区借其盈利,详细核算运营成本并制定合理定价标准。可将摆渡车管理纳入景区考核体系,以服务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强化对运营企业的监管,要求定期维护车辆、保障安全设施,同时规范工作人员服务标准,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景区则需摒弃短视思维,认识到唯有以游客体验为核心,才能实现长远发展。同时,摆渡车线路设计应兼顾游览动线与便民需求,而非单纯追求经济收益。
明确景区摆渡车的“便民性”,不仅关乎游客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景区的品牌形象与市场竞争力。唯有让摆渡车回归“便民”初心,才能让游客游得舒心、放心,助力景区在行业竞争中赢得口碑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