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峰 通讯员 贾文娟 王刚
在黄土高原与关中平原的过渡地带,北洛河蜿蜒流淌,滋养着洛川这片苹果飘香的土地。近年来,洛川县检察院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使命,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其全面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法治为有力武器,为洛川的生态安全筑牢坚实屏障,用实际行动书写着生态保护的精彩答卷,让“检察蓝”与“生态绿”交相辉映。
铁腕治污,攻克生态痛点难点
洛川苹果产业发达,每年会产生大量更换下来的果树枝干。部分村民采用传统落后的土法烧制木炭,其在烧制过程中由于燃料不完全燃烧,导致含有大量二氧化硫、烟尘的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空气中,这一行为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面对这一严峻问题,洛川县检察院果断出击,打出了“技术检测+行政磋商+跟进监督”的组合拳。2023年以来,凭借先进的检测技术,精准锁定非法木炭窑的污染证据;通过与相关行政部门积极磋商,凝聚整治合力;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情况,确保整治效果长效持久。在他们的努力下,督促捣毁非法木炭窑53孔,涉案人员全部承担起生态修复责任。同时,联合农业部门探索“果树枝干粉碎还田”技术,从源头减少木炭窑生存土壤。
“白色污染”治理同样成效显著。2022年,延安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线索:洛川县永乡镇平阳村有废弃农膜堆积,风化后污染耕地。洛川县检察院立即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深入现场调查取证,与涉事企业沟通协商,督促其尽快整改。在检察院的监督下,涉事企业经过一星期的清除整改,将堆积如山的废弃农膜清理完毕。
为防止“白色污染”问题反弹,洛川县检察院推动制定了《洛川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农膜回收点+检察机关监督”机制。截至2024年底,助推农用反光膜从“污染源”向“可利用资源”转变,全县已回收废弃农膜624吨,这一数字的背后,相当于保住了3000亩耕地的生态功能。
2021年1月,检察干警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雷云村洛河左岸有一处1.5万平方米的非法石料厂,粉尘漫天、污水直排,职能部门却整改不力。检察院果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促使石料厂拆除、清理石料3000余立方米、土地复垦19亩。
“不管涉及谁,只要破坏生态,检察监督都要一追到底。”检察长关向生的话语掷地有声,彰显了洛川检察人守护生态的坚定信念。
科技赋能,检察监督添翼前行
“无人机升空,注意观察。”2023年10月,在洛川县交口河镇来往村,检察干警操控的无人机正盘旋在沟畔上空,高清镜头清晰捕捉到13孔砖混结构木炭窑,呈上中下三层台阶式分布,地面又有Y字型砖土烟道,9处排烟孔与烟道平行排列,正向外喷涌着黑褐色烟雾。
这是洛川县检察院运用“无人机+实验室+卫星地图”技术组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一幕。走进洛川县检察院生态环境指挥中心,大屏幕上实时显示着县域内重点区域的监控画面,如同一张严密的“电子网”,将一切尽收眼底。这个于2023年建成的指挥中心,堪称智慧办案的中枢。通过车载监控平台搭配单兵设备、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前端设备,实现了远程协调、智慧办案的“可视化”治理,让检察工作迈入了数字化、智能化的新时代,也成了打通环保、公安部门执法信息共享的综合平台。
检察技术负责人赵玉玉介绍起这些设备,眼中满是自豪:“车载云台能360度旋转,提前对周围环境作出预判,就像给我们的办案人员装上了‘千里眼’;执法记录仪实时传输画面,哪怕是息屏状态也不影响录音录像传输功能,所有设备都带经纬度定位,不管涉案地点多偏僻,我们都不会再找不到。”
而2022年底建成的公益诉讼检测实验室,则为办案装上了“科学引擎”。实验室里,17套检测设备整齐排列,可开展土壤水质污染、食用油品质、食品安全、噪声等多项检测。“之前办理火锅店食材安全案,我们对毛肚甲醛残留和底料用油快速检测,当天就出结果,为立案提供了依据。”实验室检测人员说。
技术赋能让办案效率大幅提升。2024年菩提镇非法采石案中,无人机航拍迅速锁定3处采石点的位置和范围,卫星地图对比则清晰显示2024年3月至5月间山体地貌的变化,配合实验室对土壤扰动程度的检测,形成了完整证据链。“以前靠脚量、眼睛看,现在科技手段让我们精准锁定案件办理重心。”办案检察官李晓民感慨道。
机制创新,编织生态保护大网
生态保护是系统工程,需各方协同发力。近年来,洛川县检察院积极构建起“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生态保护网络,全方位、多层次守护着洛川的生态环境。
在纵向联动上,2023年洛川县检察院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联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实现了司法监督与行政履职的同频共振。从各领域行政机关聘任6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让他们运用专业知识参与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业领域案件,有效破解了“外行查内行”的难题。
截至目前,累计推动解决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业领域案件79件,督促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71.11万元、收回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83.4万元,恢复林地、耕地327.4亩,督促清理各类违法堆放垃圾5660余吨。
横向协同上,跨区域协作打破了“一亩三分地”局限。2024年,洛川县检察院与铜川宜君县、渭南白水县检察院联合出台《黄河流域北洛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机制》,建立“线索互通、办案协同、成果共享”模式。
此外,洛川县检察院与政协建立的“提案+检察建议”衔接机制,让公益保护更加贴近民生。
“政协提案关注民生痛点,检察建议推动问题解决,两者结合让公益保护更精准、更高效。”县政协提案委负责人韩涛对这一机制赞不绝口。
生态修复,让受损之地重焕生机
“以前这里是黄土裸露的采石坑,现在种上了油松,鸟儿都回来了。”站在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护林人员指着眼前的47.5亩林地说。这片全市首个“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曾因盗伐林木满目疮痍。
2020年,任某某等10人在林场盗伐5棵柏树,还沿路毁坏辽东栎11棵、油松76棵,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洛川县检察院得知此事后,不仅对他们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更通过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他们赔偿生态修复费8.8万元,用于修复受损的林地,重新恢复这片土地往日的生机。
随后,检察院联合林业局选址种树,确定在罗加塔设立“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占地面积47.5亩,补植油松2650棵。如今这片基地已成为“警示教育+生态修复”的典范。
在洛川,这样的“司法修复”案例还有很多。在非法采石点,肇事者被要求补种树木,为山体增添绿色;在乱倒垃圾的耕地,责任人需恢复土壤肥力,让土地重新具备耕种条件;在污染的河道,企业要承担清淤净化费用,让河水恢复清澈。
“不仅要让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更要让受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这才是生态环境检察履职的终极目标。”检察长关向生说。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洛川县检察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缴生态修复费用18.04万元,让厢寺川林场、洛河河堤等23处“生态伤疤”重新披上绿装。
让“检察蓝”永远守护“生态绿”
从北洛河畔随风摇曳的芦苇,到苹果园里挂满枝头的硕果;从检测实验室里精准的数据,到跨区域协作坚定的步伐,洛川县检察院的每一位干警都在为守护洛川的生态底色默默奉献着,他们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生态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洛川县检察院检察长关向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智能化生态环境保护模式,让检察监督更精准、协同治理更高效、生态修复更彻底,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洛川检察力量。
如今,漫步洛川城乡,蓝天更明净,河水更清澈,田野更翠绿——这抹“检察蓝”守护的“生态绿”,正成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