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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黄陵县法院成功化解涉 焦化企业系列债务纠纷
向24名债权人发放案款1100万元
  本报讯(刘海峰 通讯员 陈环)近日,黄陵县法院成功化解涉焦化企业系列债务纠纷,并于11月12日召开案款集中兑现大会,现场向24名债权人发放案款1100万元。此次案款兑现大会不仅是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圆满实现,更是该院践行“审执结合、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创新传承“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生动实践。
  据介绍,这起涉众型涉企系列案件涉案标的额高达数千万元、牵涉近30位企业债权人,直接关系区域营商环境稳定与辖区社会和谐。黄陵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案件处理的重大意义,坚决摒弃“立审执”分段式、碎片化的传统工作模式,构建起“院领导统筹督导、法庭具体承办、执行局协同保障”的工作体系,创新打造“审判主导、执行前置、协同发力”的一体化工作闭环,确保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无缝衔接、高效运转。
  面对批量涌入、诉求各异的同类案件,承办法庭未简单“一立了之”,而是充分发挥“分流器”“调度站”作用。一方面推行集中立案、统一标准,对涉同一焦化企业的案件集中登记受理,确保裁判尺度统一,为后续高效审理筑牢基础;另一方面实施精准识别、分层分流,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10余起案件纳入“快立快审”通道,通过要素式审判实现“简案快审”;对法律关系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转入“繁案精审”程序。这种“分层过滤、疏堵结合”的立案模式,从源头上提升司法效率,实现司法资源最优配置。
  承办法官团队坚持“审执兼顾”理念,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充分考量后续执行可行性。在厘清法律关系、认定案件事实的同时,同步审查财产线索,在裁判主文中精准明确履行内容与执行指向,从源头避免“空判”“执行难”问题;同时推行集约化审理,通过类案合并审理、要素式审判等方式,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50天以内,既统一了裁判尺度、提升了审判质效,更大幅节约了司法资源与当事人诉讼成本。
  判决生效后,案件未简单流入强制执行程序,而是由原审判团队延续办案脉络,主导权益兑现工作。团队采用“督促履行+多方座谈”的柔性方式,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组织企业与债权人面对面沟通、向上级单位释明法律责任等举措,推动案件逐步实现自动履行。这种“审执结合”的柔性推进模式,既降低了债权实现成本,又避免了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二次伤害”,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案款集中兑现大会上,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海龙表示,本案的成功化解,是黄陵法院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弘扬延安法院“五色文化”、践行“用延安精神建设好延安法院,做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理念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