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而不衰的政治品格,也是其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这一命题不仅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更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文化主体性与历史自觉,它与儒家经典中的“勇”德一脉相承。
在儒家思想谱系中,“勇”并不是单纯的血气之勇,而是与“仁”“礼”“义”紧密相连的“德性之勇”。在孔子看来,“仁者必有勇”,将勇置于仁的道德范畴下,仁者之勇来源于道德信念。孟子则对匹夫之勇与仁者之勇做出严格区分,将“ 仁”和“勇”提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论语·泰伯》曰:“勇而无礼则乱。”可见勇需要遵循“礼”的约束。荀子推崇“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的士君子之勇,为勇注入舍生取义的担当精神。这种以仁为根本、以礼为规范、以义为标准的勇德,为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之勇奠定了深厚的传统文化基础。
从仁爱之心到人民立场。仁者之勇强调勇的发动必须以仁爱之心为出发点,周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的大勇,正是基于对天下苍生的深切关怀。中国共产党将这一传统创造性转化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党的自我革命是为了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延安整风到新时代反腐败斗争,这种“刀刃向内”的勇气,其精神内核与周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一脉相承,它继承了传统文化中“ 仁”的关怀,但将其从基于道德情感的“仁爱”升华为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民立场”。自我革命的一切勇气,都源于对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是旨在为人民创造安定幸福生活的政治大勇。
从“以礼节勇”到制度约束。礼是儒家伦理中规范个人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准则,在礼的约束下,勇才不会成为危害社会和个人的“恶勇”。中国共产党将传统的“礼”转化为制度体系。勇于自我革命绝非意味着可以破坏法制,而是在党章和党内法规框架内,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从群众路线教育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本质上都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纪律规矩检视自身,实现组织化的“以礼自省”。这种制度化的自我约束,确保了自我革命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行稳致远。
从“持义不桡”到阶级自觉。荀子的士君子之勇,强调为了道义可以超越个人利害。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的阶级属性,使其以“义”为价值标准,为维护人民利益而敢于向一切党内顽瘴痼疾开刀,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达到了“持义而不桡”的至高境界。党的自我革命,其“义”之所在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复兴的千秋伟业。无论是历史上的重大决议,还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都展现了为坚持真理、维护人民利益而“不顾其利”的坚定决心。这种将个人得失、团体私利完全置之度外,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的大无畏气概,不仅延续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士人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的道德勇毅,更是在无产阶级执政党的先进品格与实践基础上实现了新的升华与超越。其彰显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是一种超越了个人功利层面更高形态的勇气与担当。
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之勇,实现了从传统德性之勇向现代政治之勇的创造性转化。它将个体道德勇气升华为政党集体勇气,将民本关怀升华为人民中心立场,将依赖个人修养的内圣路径升华为依靠制度力量的革命实践。这种“勇”,既传承了中华民族“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革新精神,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批判性与革命性,而这种勇气的传承与创新,是我们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何以能的内在文化密码。
(作者单位:宝鸡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