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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1日
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与时代价值
柏图南
  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的关键节点,宏观发展环境与微观治理层面均呈现出新的变化。部分领域存在政绩观错位、形式主义和功利主义交织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步伐。基于此,本文对正确政绩观的理论逻辑做了系统梳理,并探讨了其在提升治理效能方面的时代意义,以期为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提供客观的理论参考。
  一、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
  正确政绩观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中华传统民本思想的理论内涵。马克思主义将人民群众视为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政绩的创造主体、评价主体和受益主体在此达成了高度统一,使得公共权力行使时应将最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核心遵循依据。与此相呼应的是,传统文化中的求真务实精神为这种观念增添了深厚的民族色彩,它要求执政主体将安民、富民作为施政重点,防止出现脱离实际的主观盲目决策。唯物辩证法也贯穿于政绩创造的整个过程,突出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之间的辩证互动。这种系统协同思维突破了单一地域、有限任期的考量限制,在回应民众现实诉求、推进短期工作的同时,也重视具有铺垫性的长远事业建设。
  二、正确政绩观的时代价值
  (一)锚定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建设方向
  在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已全面转向高质量发展。这对政府履职评价提出了全新维度的要求。正确的政绩观摒弃了过于看重单一经济指标的片面导向,倡导建立涵盖经济质量、生态效益、社会公平等多维度的目标模式。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与现代化建设的本质需求在价值坐标上高度契合,二者共同指向均衡且绿色的发展模式。在此观念引导下,社会分配机制不断优化,公共资源逐渐向基层治理领域拓展,并向弱势群体倾斜,以此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以浙江“八八战略”的实践来看,其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结构转型进行统筹安排,实现了二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充分证明了着眼长远规划所带来的实际收益。该模式打破了传统粗放型增长面临的瓶颈,促使地方施政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现代化进程提供了稳定的制度支撑。
  (二)夯实执政基础与规范政治生态环境
  执政基础是否稳固,与社会群体的普遍认同程度紧密相关,政绩观的价值导向直接影响基层治理结构与党群关系。当前,部分治理环节出现的“形象工程”和数据虚报现象,其内在根源多在于权力本位理念与责任意识的错位。践行正确政绩观能够从思想根源纠正治理偏差,引导公共资源精准投入民生保障的关键领域。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模式与容错纠错机制,将工作成效的检验维度向民众满意度倾斜,进而有效压缩不实履职的制度空间。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始终将降低群众负担、提高服务质量作为考量重点,破解多重利益交织的改革困局。在这种工作导向下,重实干、重担当的组织氛围逐渐形成,公权力运行受到更严格的规范与约束,进而在制度层面稳固了公共管理主体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任结构。
  (三)提升系统治理效能与防范宏观风险
  传统碎片化、线性化的管理思维,在面对相互交织、叠加呈现的外部风险挑战时,已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宏观环境。而正确政绩观所蕴含的全局统筹观念以及底线思维,为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方法论支撑。在多元复杂的治理情境中,管理主体需要拥有宏阔的战略视野,从而能够在各项改革攻坚任务中精准权衡利益、协调多方诉求。统筹发展与安全已然成为公共治理领域的关键命题。这一要求促使各级单位在化解内部结构性矛盾时综合施策,依靠协同联动的治理网络与务实的行政作风,基层组织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资源集结与干预能力得以增强,进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宏观风险,保障各项公共事业在复杂环境中的稳健运行。
  三、结语
  优化公共治理模式、实现社会长远发展,离不开务实理性的行政作为。正确政绩观作为规范公权力运行的核心观念导向,不仅关乎施政目标的科学设定,更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制度保障。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与繁重的发展任务,将民众利益诉求与遵循客观规律的科学态度有机统一,完善配套的考核评价体系,是提升整体治理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
  〔作者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党校(行政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