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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抢取老人金耳环
一中年妇女被判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通讯员 胡晓山)中年妇女兰某某多次强行夺取、拽取七旬以上老人佩戴的金耳环,获取非法钱财。近日,宜川县人民法院以抢劫、抢夺罪判处兰某某有期徒刑6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2013年9月份,兰某某在宜川县某一楼展销会门口遇到李某某(77岁),见其戴着金耳环,独自一人手里提着蔬菜,就尾随其后,趁其不备将其推倒在地使其没有反抗能力后,从李某某耳朵上强行将金耳环拽走。2014年,兰某某先后又利用同样的方式抢劫3次。2013年10月份兰某某在宜川县某桥头,看见80岁的张某某戴着金耳环,独自一人拉个小车卖花,以买花盆为借口,趁张某某不备拽掉她耳朵上的一对金耳环。如此,兰某某先后又以同样的方式抢夺5次。所抢劫、抢夺的金耳环经鉴定,共计17.24克,价值5654.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