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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3日
公告
  陕西粮农洛川果业有限公司与武功县久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签订《冷库租赁合同》,协议约定武功县久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大庄镇农贸园滨渭路北侧南区1-8号库,北区1-2号库(总仓容5000吨)租赁给陕西粮农洛川果业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自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陕西粮农洛川果业有限公司在该库内储存的苹果所有权归陕西粮农洛川果业有限公司,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和销售,更无权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和清偿债务。
  特此公告
  

声明人:武功县久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粮农洛川果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